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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青年“网络消费”的伦理维度

时间:2013/8/23 11:13:32来源: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 作者:佚名点击:2920次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学术界一致认为网络消费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人的生存形式实际上是在一定生活空间中呈现出的具体消费方式,而生活空间的扩展又是以生活工具的进步为基础的。20世纪中叶,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革命造就了新的生活工具——互联网,由互联网所引发的生活工具革命,使得“消费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进,消费者通过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发生的交互式消费行为将占据主导地位。”(A. L. Norman. Information Society:An Economic Theory of Discovery. Information and Innovation. Klr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3:186)爱尔兰专家利亚姆·班农通过对信息社会消费生活的深入分析,也认为人们的消费行为将会受到信息技术越来越大的影响。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学术界一致认为网络消费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面对扑面而来的网络,当代青年作为走在时代前列的新新群体,较之一般网民更是对网络消费趋之若鹜,他们不仅迷恋网上琳琅满目、新颖独特的商品,更是崇尚方便、快捷、实惠的消费方式。他们感兴趣的网络消费内容主要包括网上购物、网络聊天、网络游戏、收发邮件、查阅资料等。然而,网络消费的盛行,在社会生活中也凸显出了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在网络法律控制尚不完善的今天,只有从伦理的角度去探讨网络消费的伦理规范,对网络消费行为做出正确的伦理评价,才能防止和矫正网络消费中出现的种种畸形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更好地发挥网络消费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一、网络消费概述
    消费,一般是指个人消费,是人满足自身生存需要而消耗物质资料和劳务的过程。网络消费则是人们借助于网络而实现的其自身生存需要的满足过程。与传统消费相比,网络消费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1.快捷性和实惠性
    网络消费是以互联网为平台而实现的消费活动,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想消费,只需用鼠标在网上轻轻一点,各种信息以及各种价格、各种种类、各种式样的商品就会出现在眼前,可以任意挑选,而且所选中的商品会以消费者喜欢的方式送到手中。这样的消费因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既节省了购物时间,免除了购物疲劳,同时也为其读书、游戏、交友等消费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自由、快捷的消费空间,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购物;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因而,对于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而无暇购物、看书、交友的当代青年,网络消费因其快捷性和实惠性,倍受他们的青睐。
    2.个性化和自主性
    现在社会正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为消费者提供着越来越多的信息。消费者一方面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从中选择自己最感兴趣的内容下载、阅读;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网上的虚拟商店浏览、比较和选择,自主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品牌,甚至在本地买不到的商品,在网上也常常能够买到。当代青年个性鲜明、特立独行、标新立异、崇尚时尚,对尝试新事物有浓厚兴趣,喜欢以商品的独特性和消费的自我感觉来彰显个性。因此,网络消费的个性化和自主性,使得网络消费日益成为他们主要的消费方式。
    3.丰富性和诱导性
    在网络技术和信息加工技术的推动下,网络遍步了世界的各个领域和各个角落,任何具备一定网络技能和网络消费能力的消费者,都可以在“信息高速公路网络中和任何国家、任何地方的人直接沟通,能够在全球内实现知识共享”。今天,数量巨大的、多样化的信息像潮水般源源不断地涌进人们的视野,从软件、电影、音乐等的下载服务到学习、工作、交往、娱乐等网络消费内容应有尽有,可谓丰富多彩。这些丰富多彩的网络消费内容通过新奇的包装或富有创意的广告宣传,常常让消费者陷入“非如此不可”(have to)的无选择境地,诱导他们去尽情地消费。当代青年对品牌、时尚的追求,使他们尤其容易受到诱惑而沉溺于网络消费。
 
    二、网络消费问题在当代的凸显
    网络消费以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倍受当代青年的欢迎,然而,在网络消费悄然兴起的今天,一些问题也随之日益凸显出来。
    1.消费异化的出现
    法国后现代哲学家波德里亚认为,现代社会“已经从‘物的消费’过渡到‘符号消费’,消费也不再是物的占有和消耗,而是指向符号的消费。”(孙春晨:《符号消费与身份伦理》,《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1期)科学技术的“座架”,人的工具理性的高扬,使追求时尚、个性的当代青年在网络消费中,追求的不再是物的本身的性能,而是物的夸耀性、符号性,为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也蜕变为“时尚消费”“符号消费”等异化的消费。如对他们来说,手机不仅仅是通讯工具,更是时尚的炫耀品。这种异化使当代青年在网络消费中迷失了自己,网络上那些“光芒四射、琳琅满目的商品不断地刺激着人的欲望,使消费成为非理性的狂欢”(孙春晨:《符号消费与身份伦理》,《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1期)。广告也利用其催眠术的本质功能撬开了当代青年的欲望闸门,使人们把虚假的需求当作自己真正的需求,把有限性的生理需求转化成为无限性的心理欲求,把追求消费当作真正的满足,为了消费而消费,坚信“幸福就是消费更新和更好的商品,饮下音乐、电影、娱乐、性欲、酒和香烟。”(E.弗洛姆:《健全的社会》,欧阳谦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366页)在网上贪婪地消费一切,不管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这种异化的消费带给他们的并不是幸福,而是深深的忧虑,并导致了生活本真意义的丧失。
    2.消费的盲目、过度
    当代青年具有强烈的“享受生活”的意念,推崇“能挣会花”、“分期付款”、“贷款消费”等享乐消费观念,认为生活的目的是幸福,而幸福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愿望或主观需求。网络消费是一种无边界的消费,消费行为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因而可以使消费快感与乐趣达到极致。相关调查表明,有近70%的青年认为衡量人生幸福的标志与消费有关。为了满足自己购物欲,具有前卫意识的当代青年,毫不犹豫地加入“卡一族”,充分享受着刷卡带来的消费便利,刷卡、透支已成为他们的日常经济行为。他们在“我想花钱时就能花”、“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消费理念和人生哲学指导下,享受着网络消费的快乐。然而他们所奉行的超前消费、享乐消费等非理性消费理念只是“给我们的神经不同程度的刺激,不会使人的内心充满快乐。一种没有快乐的生活又迫使人去追求新的、越来越富有刺激的享乐。”(E.弗洛姆:《占有还是生存》,关山译,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24页)如此恶性循环,必然导致消费的盲目、过度。
    3.消费道德的缺失
    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更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技能,是个体社会化的基础。然而,激烈的社会竞争,沉重的工作压力,紧张的心理状态,往往使当代青年为了生存而无暇进行人际交往,于是他们就只有遁于网络世界,利用网络交流工具(如QQ、MSN、邮件、网络电话、校友录等)进行网上交际,或者通过网络游戏、下棋、交友等,寻求心理上的一个解脱。网络的广泛性、开放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使得当代青年在网上虚拟消费时,可以摆脱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角色,揭掉“面具”,“匿名进入”,以平等的身份,在这片没有国界、没有传统藩篱、没有管束、可以标新立异的神奇土地上,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网络交往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又必然会削弱其外在约束功能,同时也弱化了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一些网络消费道德意识不强或缺乏网络消费道德的青年,在虚拟消费中,往往做出一些破坏、欺诈、不诚信等不道德的事。美国历史学家阿诺尔德.J.汤因比认为:“技术每提高一步,力量就增大一分。这种力量可以用于善恶两个方面。”虚拟消费在带给人们“善”的同时,也较易引发“恶”的方面,即青年消费道德的缺失。
 
    三、网络消费的伦理维度
    当代青年的网络消费行为不仅体现了他们喜欢接受新鲜事物的一面,也体现了他们的消费心理、消费结构以及消费价值取向。现代社会网络消费的广泛性、自由性、隐蔽性等特点,使当代青年网络消费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呈现出了极大程度的失当现象和态势,只有对现有的网络消费理念进行反思,从道德的角度加以理性的认识,帮助其确立正确的伦理维度,才能引导他们在网络消费中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
    1.适度——网络消费的伦理准则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确的行为才是合乎德性的行为”,而“过度和不及都属于恶,中道才是德性”,也就是说,青年在网络消费中只有遵循“中道”的网络消费伦理原则,进行适度消费,消费行为才是正确和合乎德性的。适度就是根据每个人自己的情况确立合理的标准,量力而行,既不奢侈浪费,也不过分节俭。
    然而,在现代社会过度消费、奢侈消费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当代青年甚至把它当作人生追求的目标,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消费主义思想的影响。消费主义是20世纪中叶以来,在西方社会流行的一种消费方式和价值观念,是指人们的一种毫无顾忌、毫无节制地消费,并把消费看作是人生的最高目的,认为消费决定一切,推崇为了消费而消费。在消费主义思潮的诱导下,部分当代青年失去了应有的理性观念,沦为了网络消费的奴隶,过渡消费、奢侈浪费大肆流行、泛滥,有些青年因此患上了“互联网依赖症”,整天沉迷于网络,享受着网络消费的乐趣,这种过度性消费给当代青年的工作、生活及身心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危害。
    网络消费危机,呼唤网络消费伦理。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善的生活应该是一种理性与感性、快乐与智慧混合的生活。现代青年的生活也应该是感性与理性、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生活。与之相一致,当代青年应该在网络消费领域自觉地进行道德更新,树立适度的网络消费伦理准则,真正明白:“消费活动应该是一种具体的人的活动,我们的感觉、身体需要和审美趣味应该参与这一活动——也就是说,我们在消费活动中应该是具体的、有感觉的、有感情的和有判断力的人;消费活动应该是一种有意义的富于人性的具有创造性的体验”(E.弗洛姆:《健全的社会》,欧阳谦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34页),才能抵制消费主义影响,树立适度消费观念,回归人的本真存在,真正实现人的幸福。
    适度消费作为现代社会所需要建立的新型网络消费伦理观,包含三个方面含义:
    第一,合理计划,量入为出。“富家有富家计,贫家有贫家计,量入为出,则不至乏用矣。”(徐少锦、陈延斌:《中国家训史》,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33页)为此,当代青年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来合理安排网上消费。
    第二,合理安排,劳逸结合。学会休息,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当代快节奏的生活,要求青年必须会休息,懂得劳逸结合,根据自己的时间,合理的安排网络消费。切不能沉迷于网络,以牺牲休息时间为代价,使自己非但得不到很好的休息,反而损害了自己的身体,影响了工作。
    第三,合理分配,身心和谐发展。作为社会存在物,人具有物质性需要,精神性消费和社会交往性需要,人的这些需要可通过各种网络消费来满足。理性的消费是不但要重视物质性消费,而且要重视精神性消费和社会交往性消费,保持三者的协调平衡。消费主义的盛行,使得当代青年往往把“形而下”的消费过程当作终极目的来认同,一味沉迷于网络消费中的感性快乐,而忽视精神性的消费,变为现代性精神乞丐,最终难以实现自己的全方面发展。因此,合理的、理性的消费要求当代当代青年必须合理分配自己的网络消费,不但要重视物质性消费,而且要重视社会性、精神性消费,以保证其身心和谐发展。
    2.慎独——网络消费的伦理要求
    “慎独”作为一种崇高的道德品质,指在无人觉察的闲居独处时,也要保持善的追求与自律,谨慎对待自己的思想和言行,自觉遵循道德要求,保持自我的道德操守,自我节制、自我约束,不做有损道德原则的事情。此词出自《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慎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是一种人生修养途径,也是网络消费应该遵循的基本伦理要求。
    网络消费是以虚拟为基本技术支撑而进行的消费,具有明显的隐匿性特征,提供了比现实社会中的消费更多的自由、更多的选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上网,在网上购物、浏览信息、下载、交友,甚至可以在网上自由发表任何信息和言论。这种“隐匿化”和“非实体化”的网络消费行为,使得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他律环境在网上难以构建。在网络消费中利用自己的计算机技术攻击和破坏信息,致使系统整个瘫痪;侵犯他人隐私;窃取他人账号密码;恶意、非法发布是非模糊的信息;聊天室肆意“灌水”等不道德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引导当代青年自觉提高自律能力,在网络消费中做到“慎独”,就显得尤为必要。
    “慎独”作为古代儒家学者所倡导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是构建文明和谐网络消费的基本伦理要求。具体来说,当代青年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
     首先,从“隐”处着手,谨慎自律。现实生活中,一部分青年在网络消费中未能做到慎独,大部分都是因抱有一种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认为在别人所不知的幽暗之处,就可以放松自我约束。其实,在虚拟的网络消费中,是名隐而实不隐,当代青年应该在网络消费中自觉做到慎独,做好隐处的自律,形成“恶小不为”的正确认知,自觉遵守网络中的规则、自觉摒弃不善的想法、自觉抵制网络欺诈、网络黑客等不道德行为,按慎独的伦理要求,在隐蔽的、个性化的网络消费中,树立合理的、健康的、理性的消费方式。
    其次,从“微”处着手,防微杜渐。互联网没有中心,没有明确的国界或地区界限,因而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在网络全球化的今天,网络消费中任何细小的不道德行为或破坏行为都能随时传遍世界各地,对整个网络甚至社会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当代青年应做到谨小慎微,不搞网络欺诈,不在网上造谣、传谣,不阅读、传播不健康的东西,与人交流时尊重他人的人格,网上游戏时要注意适度,不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古人云:“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每一个当代青年只有从“微”处着手,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才能慎其独,进行合理、正确的网络消费。
    3.诚信——网络消费的伦理规范
    诚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之一,也是人的修身之术,是儒家为人之道的中心思想。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是一种真实不欺的美德,人们修德做事必须效法天道,做到真实可信,反对欺诈、虚伪。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因此,从道德的角度看,“诚”与“信”是同义等值的概念,诚信的基本涵义就是诚实无欺、信守诺言、言行相符、表里如一,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其实也是当代青年在网络消费中应遵循的伦理规范。
    青年是网络消费的主流,由于紧张的生活方式,许多青年人工作时间较长,没有空闲时间或精力去参加社交,只有选择网上交友,通过“在线”,结交远远超出自己社交圈子或地域界限的人。因为网上交友无需透露自己的身份,可以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讲的话随心所欲地讲出来,让身心得到慰藉,因而这种社会交往性消费已现实地成为当代青年网络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些网上交友带给你的好处,恰恰也是网上交友的坏处之所在,“网恋”的闹剧和悲剧不断上演就是一个明证。因此,当你热衷于网上交友时,必须始终做到“诚信”,才能发挥网络资源的最大功用,交到真正的志同道合的真心朋友。
    “诚信”可以营造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了营造这种和谐关系,我们平时在网上交友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以诚相待。真诚是友谊的基石,在交友中,我们应以真情实意对待朋友,不可口是心非,隐瞒实情,真正做到真心、交心与知心。第二,以信相交。朋友之间必须诚实忠信,虽然在虚拟的空间中,大家彼此并不相识,也并未谋面,但既然作朋友处,就应该信任朋友,也让朋友信任自己,做到彼此信任。第三,以道义相交。彼此皆以道义为交友原则,摒弃现实生活中将交友建立在年资、地位、权势、财富等基础上的做法,将友谊真正建立在志同道合、情趣相投的基础上,这样的友谊才会是天长地久的友谊。
    如今,网络消费已成为当代青年的消费新理念,面对网络消费引发的种种问题,只有用“适度”“慎独”“诚信”等伦理规范去引导他们,才能自觉地树立起合目的性、合理性的正确的新型网络消费观。
 
注:该文获第六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10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作者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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