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唐山市“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 试点单位的公示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文件中关于青少年权益维护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唐山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青少年健康、平安成长,共青团唐山市委开展了“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创建工作。 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区团委申报、团市委审核,拟确定9个社区(村)为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单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3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团市委发展与社会工作部反映有关情况。
联系人:乔淑承、李凌岳 联系电话:2210076
共青团唐山市委 2021年5月7日
唐山市“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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